各市(州)体育部门,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省级体育社会组织:
《四川省体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由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修订通过,将于2026年8月8日起施行。为做好新修订的《条例》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此次《条例》修订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修订实施后,结合我省实际进行的全面修订。《条例》修订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的重要论述,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原则,立足解决当前体育改革发展中的现实问题,注重促进体育事业可持续发展,加强顶层设计和制度支撑。《条例》颁布实施,是推动体育强省建设的重要法治保障,对提升体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规范引领全省体育事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地体育部门、各有关单位等要深刻认识《条例》颁布实施对我省体育事业发展的重要意义,把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实施好《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体育工作的重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实抓到位。
二、精心组织学习。《条例》共九章六十条,涵盖了全民健身、青少年和学校体育、竞技体育、体育产业、体育场地设施、保障措施、监督管理等体育事业发展的各领域。全省体育系统要率先学习,发挥示范表率作用。各地体育部门、各有关单位等要精心组织对《条例》的全面系统学习,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深入学。要加强培训力度,通过举办专题培训班、邀请专家授课等方式,确保准确把握《条例》的修订背景、立法精神和核心内容,做到吃透每个条文内涵,在实际工作中灵活运用、落实到位。
三、完善配套制度。《条例》针对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促进青少年和学校体育发展、提升竞技体育综合实力、推动体育产业融合、体育场地设施建设管理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省体育局相关处(室)、直属事业单位及各地体育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规范性文件,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加快构建以《条例》为统领,以地方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为补充的四川体育法规规范体系。
四、强化监督管理。《条例》新增了监督管理专章,明确了体育赛事活动、高危险性体育项目、体育场地设施、反兴奋剂等方面的监管责任。各地体育部门要按照《条例》规定,对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体育赛事活动组织、体育场地设施运营管理等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行为。要会同公安、应急管理、市场监管、卫生健康、消防等部门建立体育赛事综合服务与监管机制,加强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和赛事活动的联合监管。要坚决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提高体育行业安全管理水平。要加强体育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依法采取委托执法、综合执法、协同执法等方式,充实执法力量,定期开展执法人员培训,确保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五、做好普法宣传。各地体育部门要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要求,广泛开展《条例》宣传教育工作。既要重点抓好体育行政部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也要组织对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社会体育指导员及体育行业从业人员的专题培训。要积极利用官方网站、政务新媒体、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大型体育赛事活动等平台载体,制作宣传手册、挂图、微视频等普法宣传品。要在全民健身日、重大赛事活动等重要时间节点集中开展宣传,发挥优秀运动员、教练员的示范引领作用,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体育事业、依法参与体育活动的良好氛围。
六、促进事业发展。《条例》着眼解决四川体育事业发展中的重点问题,为体育强省和健康四川建设提供了法治保障。各地体育部门、各有关单位要以《条例》实施为契机,科学研判新时期体育发展面临的新形势,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深化改革创新,全面推动四川体育事业高质量发展。要着力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统筹推进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大力推动青少年和学校体育发展,加大青少年学生优质体育服务供给;提升竞技体育综合实力,做好运动员选拔、培养、退役安置等工作;促进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支持培育特色赛事和新兴体育业态,推动体育与健康、文旅、农业、科技等融合发展;加强体育文化建设,弘扬中华体育精神,挖掘四川特色体育文化资源,增强体育发展软实力。
七、加强组织领导。在《条例》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以及配套制度建设的全过程各环节,要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全省体育系统各级党组织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的重要论述,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有序推进本地、本单位体育法治建设。要认真研究《条例》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的具体举措,了解工作推进情况,对重点章节、重点条款细化落实工作方案。省体育局将加强对《条例》贯彻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
有关重要情况,请及时报告。
正在阅读:关于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新修订的《四川省体育条例》的通知